6.6.4sr - SRTC程序:令人滿意的學術進展

根據美國教育部聯邦法規,學生必須在其學習課程中保持令人滿意的學業進展(SAP),才能繼續獲得聯邦第四章財政援助。南方地區技術學院(SRTC)的聯邦第四章經濟援助包括聯邦佩爾助學金,bwin赔率体系聯邦補充教育機會助學金(SEOG)和聯邦工作學習(FWS)。

喬治亞州管理的財政援助計劃(包括HOPE贈款,HOPE獎學金,澤爾·米勒贈款,澤爾·米勒獎學金,HERO和學生入學貸款-技術)遵循與聯邦援助相同的要求。

通知
每個學生的SAP狀態在每學期注冊結束時進行評估,無論是否獲得經濟援助。如果學生的資格有變化,會通知他們。財政援助部門使用SRTC學生電子郵件作為主要的溝通手段。學生可以隨時在BannerWeb上查看他們的SAP狀態。學生有責任了解SAP需求和他或她各自的SAP狀態.未能收到SAP狀態通知並不免除學生各自SAP狀態或任何適用期限的要求或後果。

平均績點要求-定性措施
為了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保持最低的累積平均績點(GPA) 2.0。為了SAP的目的,在計算GPA和完成率時,SRTC的所有注冊時期都包括在內,包括學生沒有獲得經濟援助的期限。在Moultrie技術學院和西南喬治亞技術學院入學的所有以前的條款也包括在計算中,因為這是一個累積措施。

所有複讀課程的嚐試均計入GPA計算。學習支持課程的成績不包括在GPA計算中,用於經濟援助目的。不完整的成績、轉學分、豁免考試學分、以前經驗學分、旁聽課程成績和明確學分不包括在助學金GPA中。用於SAP的GPA計算包括:A, B, C, D, F和WF。

進展速度(完成率)-定量措施

為了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成功完成三分之二(66.66%)的學分,以保持令人滿意的進展。完成率的計算方法是:學生成功完成的累計學分數除以學生嚐試的累計學分數。

在計算完成率時,SRTC的所有注冊時期都包括在內,包括學生沒有獲得經濟援助的期限。在Moultrie技術學院和西南喬治亞技術學院的所有以前入學條款的學分都包括在計算中,因為這是一個累積的措施。在結業率計算中,所有重複課程的嚐試均視為嚐試時數。學生獲得I、IP、W和WF級的學分,以及所有學習支持學分,都被計入SAP的嚐試時數。不完整的評分,退出和失敗被認為是不成功的完成。

當學生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上課、不及格或退出,從而改變了學術課程的交付時,會給出“Z”級。Z級僅適用於為應對資格緊急情況而獲得豁免的學生。合格的緊急情況由學院在喬治亞州技術學院係統、教育部、認證機構和其他管理學院政策和程序的組織的指導下確定。合格的緊急情況定義可能與區域、州或國家應急程序有關。Z年級不包括在結業率計算中,用於經濟援助目的。

在計算完成率時,學分的轉移被計算為嚐試和獲得的學分。豁免考試學分、以前經驗學分、旁聽課程成績和明確學分不包括在完成率計算中。被認為是成功完成財務援助SAP目的的等級是:A, B, C, D, TR和s。被認為是不成功完成財務援助SAP目的的等級是:F, W, WP, WF, I, IP和U。

聯邦佩爾助學金和標題IV援助計劃的最大時間框架

聯邦第四章財政援助計劃的目的是幫助學生在及時完成教育目標的同時滿足他們的教育費用。因此,學生必須在最大時間框架內完成他們的教育目標,該時間框架是他們所注冊的課程長度的1.5倍。課程長度以學時計算,由完成課程所需的學時數決定。例如,參加需要完成90個學分的文憑課程的學生將獲得不超過135個學分的資助。要求126學時的學生將獲得不超過189學時的資助,等等。如果確定學生不能在150%的課程長度內完成他/她的學習課程,那麼他/她將沒有資格獲得經濟援助。始終滿足三分之二(66.66%)完成率要求的學生也應滿足這一要求。任何時候未能達到三分之二(66.66%)完成率要求的學生在完成課程之前都有超過最大時間框架的風險。

在計算最長時間框架時,包括所有入學期間,甚至包括學生沒有獲得經濟援助的期限。所有重複課程的嚐試都包括在內。學生獲得不完全成績(I或IP)的學分被認為是嚐試時數。在此計算中包括計入學生學習計劃的轉學分(TR)。豁免考試學分(EX)和計入學生學習計劃的以前工作或生活經驗的學分也包括在此計算中。Z等級不包括在最大時間範圍的計算中。

一旦學生被發現超過了允許的最大時間框架,他或她將沒有資格獲得所有類型的標題IV聯邦和佐治亞州財政援助。如果情有可原的情況使學生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課程,學生可以就經濟援助資格的喪失提出上訴。

如果學生從一個項目畢業或轉到另一個項目,最長時間將被重置。但是,所有以前嚐試計入新計劃的學分將包括在新的時間框架計算中。(例如,如果一個學生從會計文憑課程畢業,並重新注冊會計學位課程,所有以前參加的會計課程都被計入兩個課程,將被計入新課程的時間框架計算中。)

經濟援助警告
累計平均績點(GPA)達2.0或累計完成率達三分之二(66.66%)的學生將受到助學金警告。在經濟援助警告的學生將繼續獲得經濟援助,盡管沒有達到SAP的要求。被警告的學生必須在警告期結束前滿足所有SAP要求,才能在後續學期獲得經濟援助。

財政援助暫停
在學期結束後未能滿足所有SAP要求的學生將被暫停經濟援助,並且沒有資格獲得任何形式的經濟援助。學生有權上訴的經濟援助暫停,如果有減輕情況,使他們無法滿足SAP的要求。

恢複援助被暫停經濟援助的學生在達到SAP的最低累計要求後,將重新獲得經濟援助的資格。不注冊一個學期或不支付學費不會自動恢複學生的經濟援助資格。

為了獲得援助,必須滿足令人滿意的學術進展要求或申請必須獲得批準。

上訴程序
學生有權上訴經濟援助暫停,如果有減輕情況,阻止他們滿足SAP的要求。上訴程序如下:

  1. 所有申訴必須以書麵形式提交,並由學生簽字。上訴請求表格可在經濟援助部門和學院網站上獲得。
  2. 上訴隻會被考慮為情有可原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成員的死亡,學生或其直係親屬的受傷或疾病,或其他通常不在學生控製範圍內的特殊情況。申訴必須包括解釋為什麼學生未能參加SAP,以及學生的情況發生了什麼變化,使他/她能夠在下一個入學學期內參加SAP。沒有這些信息提交的上訴將不予考慮。
  3. 所有上訴都必須包括導致學生停學的情有可原的情況的文件。可接受的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醫療記錄、出生或死亡證明、訃告、來自與學生無關的第三方的帶有適當簽名和聯係信息的正式抬頭信件等。財政援助上訴委員會可以拒絕和拒絕考慮任何沒有足夠文件提交的上訴。
  4. 所有的上訴必須在公布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給經濟援助部門,以便考慮下一個入學期限。在截止日期後提交的申訴或缺少簽名或信息不完整的申訴在下學期入學開始前不被考慮。
  5. 財政援助上訴委員會將審查所有的上訴,他們的決定是最終的。在委員會開會後提出的申訴可能不予審議。
  6. 每個學生都有責任支付所有的學費和費用,直到上訴被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批準或學生符合SAP要求並有資格獲得援助。
  7. 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有權要求學生、經濟援助部門、注冊辦公室或其他信息來源提供更多信息,以便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8. 所有上訴都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一旦對上訴作出正式決定,財政援助部門將通過學生電子郵件通知學生上訴的結果。SAP狀態將盡快更新到學生的BannerWeb帳戶上。

經濟援助緩刑
申請被批準的學生可能會被置於經濟援助緩刑,如果他們在試用期滿時達到SAP要求在數學上是可能的。留校察看的學生隻可獲得一個學期的經濟資助。為了在試用期後獲得經濟援助,學生必須滿足SAP的所有要求。在一個學期的試用期後,未能達到SAP要求的學生將被暫停經濟援助,並失去所有形式的經濟援助資格。

學術計劃
如果申請被批準的學生在數學上不可能在試用期結束前獲得SAP,則該學生將被要求遵守學術計劃,以保持經濟援助資格。

學術計劃將由財政援助上訴委員會為每個適用的學生製定。學術計劃可以包括經濟援助上訴委員會認為可以使學生在特定時間點滿足SAP要求的任何活動或要求,並最終使學生能夠及時成功完成他/她的學習計劃。

學業計劃的學生每學期都必須滿足該計劃的所有要求,以便在下一學期獲得資助,直到他們達到總體令人滿意的學業進展。財政援助部門將核實該計劃的所有要求,然後再為下一個學期提供援助。未能滿足學術計劃的所有要求將導致學生被暫停經濟援助並失去所有經濟援助資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情有可原的情況使他/她無法滿足計劃的要求,學生可以對經濟援助暫停提出上訴。

學術計劃的製定是以學生及時成功完成他/她目前的學習計劃為目標的。如果學生改變了他/她的學習計劃,他/她的學術計劃可能會被廢除,學生可能會重新被暫停經濟援助,直到他/她重新提交上訴,解釋他/她將如何在下一個學期的新學習計劃中進行SAP。在財務援助部門核實學習計劃、SAP狀態和學術計劃要求之前,可以對學術計劃的學生進行財務援助凍結,以防止在後續學期發布援助。

責任:
財政援助主任全麵負責確保該程序得到執行。

引用:
聯邦學生援助手冊
喬治亞州學生財政委員會助學金和獎學金條例

狀態:
采用:10-20-2014
實現:07-01-2015
修改:05-09-2016
修改:06-14-2016
修改:05-14-2019
修改:01-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