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sr3 - SRTC步驟:返回標題IV

第四項資助是在假定學生將在獲得資助的整個入學期間就讀的前提下授予的。當學生退學時,該學生可能不再有資格獲得原計劃獲得的全額第四項基金。

對於正式或非正式退學的學生,財政援助部門將重新計算第四章助學金的入學期獎勵金額。如果學生停止上學,必須計算學生未獲得的第四章資助金額。獲得資助的百分比是由學生完成的日曆天數除以注冊期間的日曆天數得出的。如果在資金支付給學生之前發現了提款,學校隻會減少學生的支出。如果資金在撤回之前已支付給學生,學生將被收取超過獎勵的資金金額。如果支付給學生的金額低於學生賺取的金額,學生可能有資格獲得未收到的收入援助的撤回後支付。學生在完成注冊期間的成績為所有F或所有退學和F的任何組合,將被考慮根據這些課程記錄的最後出勤日期返回標題IV (R2T4)計算。

一旦南方地bwin赔率体系區技術學院(SRTC)確定學生正式或非正式退學,將在30天內完成R2T4計算,並通過COD發票流程將獎項更新報告給教育部。如果學生的獎勵金額發生變化,學生將收到反映獎勵減少的最新獎勵通知。一旦完成R2T4的計算,修訂後的經濟援助獎勵可能不包括學院的所有機構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學費就變成了學生的責任。院校收費按SRTC程序:退款.如果助學金的減少在學生的賬戶上產生了餘額,學生將收到學院的賬單。商務辦公室將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框架內及時將多餘的資金歸還給適當的項目。資金將按以下順序返還給教育部:聯邦佩爾助學金,然後是聯邦補充教育機會助學金(SEOG)。如果學生未能在45天內將資金歸還學院,學校可能會通過國家學生貸款數據係統(NSLDS)報告超額還款。任何由於經濟援助獎勵而欠下餘額的學生將沒有資格獲得進一步的經濟援助,直到他/她償還了資金。

例子:
注冊期為105個日曆日。學生在注冊期的第42個日曆日退學。因此,學生完成了105天中的42天,即注冊期的40%。如果學生在入學期間獲得了900美元的聯邦基金,那麼該學生將獲得獎金的40%,即360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資金已經支付了900美元,學生將收到540美元的多付款。學生需要將多付的學費退還給學院。聯邦法規為學生提供了保護津貼的規定,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學生返還的部分可能低於不勞而獲的金額。

此外,參加了注冊期60%點的學生通常已經獲得了所有的第四章資金。

責任:
財政援助主任全麵負責確保該程序得到執行。

引用:
聯邦學生援助手冊

狀態:
采用:10-20-2014
實現:07-01-2015
修改:11-10-2015
修改:09-2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