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sr3 - SRTC程序:學生退出
在退課/補課期間未能上課的學生將被從課程名冊中除名,並在Bannerweb中被錄入NS (No-Show)。在有候補名單的課程中,學員名冊將在撤/加期間每天更換。學生可以通過聯係導師或通過Bannerweb賬戶選擇在退課期間退課。
任何在休學期結束後注冊課程的學生,必須要麼完成課程要求,要麼正式退出。要退出一門或多門課程,學生必須完成在線退出。學生不應認為不出席就等於正式退學。
在注冊期的最後兩周內,沒有學生會被退學。在休學期結束前被退學的學生,可以根據聯邦第四章的規定重新計算他們的經濟援助獎勵。自願退課或被導師退課的學生將獲得本課程W分。
課程講師將負責通過Bannerweb撤銷任何違反課程出勤表的學生。此外,課程講師將負責在最後一次出席日期的連續14個日曆天內讓任何學生退學。在計算連續日曆日時,應包括所有工作日和周末,無論那天是否有課。這些信息將包括在課程出勤表中。
這一程序適用於所有學生,無論交付方式。
被退學的學生必須重新申請入學。
責任:
負責教務的副校長全麵負責確保本程序的執行。
狀態:
采用:03-09-2015
實現:07-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