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級和其他學術上訴

學生可以對最終成績或其他學術決定提出上訴。學生可以呼籲授予該年級或做出學術決定的教職員工。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必須在學生學到或合理地了解該年級之日起兩周內向教職員工提出書麵呼籲。教職員工將為學生提供書麵決定。
如果與教職員工的磋商無法解決上訴,則學生可以提交書麵請求以審查上訴,以供院長提供學術事務。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必須在學生學習或合理地了解教師的書麵決定之日起兩周內提出審查請求。學術事務院長將為學生提供書麵決定。

如果學生對院長的決定不滿意,則學生可以向學術事務副總裁提交書麵審查請求。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必須在學生學習或合理地了解院長對學術事務的書麵決定之日起兩周內提出審查請求。學術事務副總裁將為學生提供書麵決定。學術事務副校長的決定是最終的。

學術不當行為

學術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1)協助和教tone學術不當行為;(2)作弊;(3)製造;和/或(4)竊。涉及學術不當行為的事件由學術事務處理,但遵循與學生紀律程序相同的司法程序

學生不滿

bwin赔率体系南部地區技術學院(SRTC)維護了所有學生可為他們的不滿,解決這些不滿的開放和有意義論壇的學生提供的申訴程序,並遵守明確的指導方針。此程序並未解決與非法騷擾,歧視和/或報複有關對學生進行騷擾/歧視的報複有關的申訴。這些投訴是由州議會程序處理的:對學生的非法騷擾和歧視。

對於本文建立的所有時間表,如果學生需要額外的時間,則可以授予學生事務副總裁的判斷。

  • 非正式的申訴程序。有令人難以置信的問題的學生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解決這些問題,而無需提出正式申訴。
  1. 從事件發生之日起,學生就有10個工作日,通過與他們的教師,部門主席或任何其他直接涉及傷害事件的員工或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或教職員工聯係,以非正式地解決此事。
  2. 如果此過程沒有導致解決可怕問題的解決方案,則學生可以進行以下正式的申訴程序。
  • 正式的申訴程序。如果學生無法非正式地解決他或她的申訴,則他或她可以使用這種正式的申訴程序。
  1. 在事件發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學生必須在學生事務副總裁辦公室(VPSA)提出正式申訴,並提供以下信息:
  • 姓名,
  • 日期,
  • 事件的簡短描述,
  • 補救要求,
  • 簽名,然後
  • 學生和結果嚐試的非正式補救措施。
  1. 如果申訴是針對VPSA的,則學生應向總統提出申訴。
  2. VPSA或大學校長的指定人員將在15個工作日內調查此事並向學生提供書麵回應。
  3. 如果悲傷的事件涉及可能針對非法騷擾/歧視的非法騷擾,歧視或報複,則該調查將根據州委員會程序進行:對學生的非法騷擾和歧視。
  4. 如果悲傷的事件與通過騷擾/歧視或紀律程序處理的事件密切相關,則將優先考慮對學生程序的非法騷擾和歧視下的訴訟,然後將紀律程序,然後將解決學生的申訴。在其他程序運行課程之後,申訴才能處理。
  5. VPSA或大學校長的指定人員應獲得另外15個工作日,以調查受屈學生的申訴。
  • 上訴:該學生可以向VPSA或大學校長的指定人提出對總統的決定。隻有學生有權上訴。
  1. 學生應在收到上述答複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總統提出書麵上訴。
  2. 上訴將完全根據學生和政府提供的文件決定;因此,學生必須確保他或她為他或她的上訴提供了所有相關文件。
  3. 由總統自行決定,申訴上訴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舉行:
  • 總統可以審查學生和行政部門提供的信息,並做出最終決定;或者
  • 總統可以任命一個跨職能委員會做出最終決定。
  1. 總統或跨職能委員會的決定應在收到上訴後的10個工作日內做出。總統或委員會對申訴上訴的決定是最終的。
  • 報複:嚴格禁止對學生提出申訴的報複。
  • 記錄保留:與正式申訴有關的文件包括調查,處置和申訴本身,應在學生畢業後五(5)年或學生上次出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