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和其他學術訴求

學生可以對期末成績或其他學術決定提出上訴。學生可以向頒發成績或做出學術決定的教員提出申訴。在特殊情況下,向教師提出書麵申訴必須在學生得知或合理應該得知成績之日起兩周內提出。教師將為學生提供一份書麵決定。
如果與教職員工的協商不能解決上訴,學生可以向教務長提交書麵請求,要求審查上訴。在沒有特殊情況下,複審請求必須在學生得知或合理應該得知教員的書麵決定之日起兩周內提出。教務長將向學生提供一份書麵決定。

如果學生對院長的決定不滿意,可以向負責學術事務的副校長提交書麵審查請求。如無特殊情況,此複審請求必須在學生得知或合理應得知教務處院長的書麵決定之日起兩周內提出。負責學術事務的副校長將向學生提供一份書麵決定。教務副院長保留最終決定權。

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包括但不限於:(1)協助、教唆學術不端行為;(2)作弊;(3)製造;(4)抄襲。涉及學術不端行為的事件由教務處處理,但遵循與學生紀律處分程序相同的司法程序

學生的不滿

bwin赔率体系南方地區技術學院(SRTC)為所有學生提供了一個申訴程序,為他們的申訴、解決這些申訴提供了一個公開和有意義的論壇,並遵循明確的指導方針。本程序不處理與非法騷擾、歧視和/或報複有關的投訴,因為報告了對學生的騷擾/歧視。這些投訴由州委員會程序:非法騷擾和歧視學生處理。

對於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時間表,如果學生需要額外的時間,可以由學生事務副校長酌情批準延期。

  • 非正式申訴程序.有抱怨問題的學生應該解決這些問題,如果可能的話,在非正式的基礎上,而不是提出正式的抱怨。
  1. 從事件發生之日起,學生有10個工作日的時間通過與他們的導師、係主任或直接參與事件的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或教職員工非正式地解決問題。
  2. 如果這一過程沒有導致可申訴問題的解決,學生可以繼續下麵的正式申訴程序。
  • 正式申訴程序。如果學生不能以非正式的方式解決他或她的申訴,他或她可以使用這種正式的申訴程序。
  1. 在事件發生後的15個工作日內,學生必須在學生事務副校長(VPSA)辦公室提交正式的申訴,並提供以下信息:
  • 的名字,
  • 目前為止,
  • 簡要描述所悲痛的事件,
  • 補救措施的要求,
  • 簽署,
  • 學生嚐試的非正式補救和結果。
  1. 如果投訴是針對VPSA的,學生應向總統提交投訴。
  2. VPSA或學院校長指定人將調查此事,並在15個工作日內向學生提供書麵答複。
  3. 如果受害事件涉及可能的非法騷擾、歧視或舉報非法騷擾/歧視的報複,調查將根據國家委員會程序:對學生的非法騷擾和歧視進行處理。
  4. 如果受害事件與正在通過騷擾/歧視或紀律程序處理的事件密切相關,則根據非法騷擾和歧視學生程序進行的程序將優先處理,然後是紀律程序,然後才會處理學生的申訴。申訴將在其他程序完成後才會得到處理。
  5. VPSA或學院校長的指定人員應在通知受害學生後,獲得額外15個工作日的時間來調查投訴。
  • 吸引力:學生可以就VPSA或學院校長指定人的決定向總統提出上訴。隻有學生才有上訴的權利。
  1. 學生應在收到上述回複的5個工作日內向總統提交書麵申訴。
  2. 上訴將完全根據學生和管理部門提供的文件作出決定;因此,學生必須確保他或她在上訴時提供了所有相關文件。
  3. 總統可自行決定以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提出申訴:
  • 總統有權審查學生和校方提供的信息並作出最終決定;或
  • 總統可指定一個跨職能委員會作出最終決定。
  1. 主席或跨職能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總統或申訴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 報複:嚴禁因學生投訴而進行報複。
  • 記錄保留:與正式申訴有關的文件,包括調查、處理和申訴本身,應在學生畢業或學生最後一次上學之日起保存五(5)年。